山东济南:客户对购买设备不满意在朋友圈、抖音平台发布不当言论被起诉!法
基本案情法院认为,法官的陈述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就是众所周知的商誉。商誉对一个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商业活动中,应当尊重其他单位的人格权,不得在网络上和现实生活中发表任何侵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名誉权的言论。否则要承担损害其他单位人格利益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关于产品质量的纠纷,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在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损害了运营商的名誉,他们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济南中院田萍阳光APP
编辑: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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